学位工作

当前位置:  网站首页 > 学位管理 > 学位工作
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
发布日期:2018-12-25 16:21:17 来源:浏览:

】【 打印    收藏关闭
上一篇教育部: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

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·研究生处 地址: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电话:0710-3592707   邮政编码:441053 E-mail : yjsc@hbuas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