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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现执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校准定稿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9-12 10:03:30 来源:浏览:

各研究生培养学院:

2023版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,并已于2023年秋季学期投入试用。经过一年的试运行,整体平稳有序。按照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,拟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定稿印刷,同时对2021年和2022年投入使用的培养方案(中文、社工、新传、机械)再次确认核对。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结合运行情况,对方案内容再次进行核对和校准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1、各培养学院筛选打印培养方案校对稿(附件1),并对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、核心课程设置、课程学分学时、开设学期、考核方式、中英文名称及文字表述等各类信息进行全方位校准;

2. 课程设置表中的课程代码应全部按照修订规则编码,表中的课程编码应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该课程的编码一致;

3.如有需修改的内容,应使用红色中性笔在纸质版培养方案中进行修改;

4.校对完成后,方案纸质版本需加盖培养学院公章并填写日期,同时填写《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报备审核表》(附件2),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,并加盖培养学院公章。

5. 请各培养学院于9月20日之前将《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报备审核表》及校对完成的培养方案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(行政楼322),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1076298477@qq.com。

本次校准定稿后学校将统一编印出版,校准过程中如遇问题,各学院可及时与研究生院进行沟通。

联系人:孟奇龙   联系电话:3592707


附件1—现执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--待校核.zip 

附件2: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报备审核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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