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针对各培养学院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的共性问题,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课程计划表编制(模板见附件)
根据《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政发研〔2018〕8号) 的要求编制。
学分和学时要求: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,自然科学类所修课程不少于24学分、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30学分;除外国语、政治理论、实验等类型课程(20学时对应1学分)外,一般1个学分对应16学时。
二、培养方案编号规则
培养方案编号9位。要分别编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方案。
1、第1和2位是培养的类别,分别是:SX-硕士学术学位;SZ-硕士专业学位
2、第3位是培养的学习形式,分别是: Q全日制,F非全日制。
3、第4、5位是培养方案使用起始年份,取后两位(如:从2019年开始使用,即为19)
4、第6、7位为学院编码(见附件1),只取后两位(如:马克思主义学院编码为0001,即为01)
5、第8、9位为流水号,从01-99递增,不得重复和跳号。
三、课程编号规则
课程编号8位,按以下格式编写
课程序号 |
序号内容 |
具体说明 |
第1-4位 |
学科代码 |
专业课按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的学科代码编号,例,社会工作0352,新闻与传播0552,机械工程0855;公共课按开课学院编码表编号 |
第5位 |
课程类别代码 |
1为学术学位全日制,2为非全日制;3为专业学位全日制,4为非全日制(说明:若一门课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开课,应作为全日制编号) |
第6位 |
课程性质代码 |
0为公共学位课,9为公共选修课,1为专业基础课,2为专业选修课,3为补修课程,4为专业实践,5为必须环节(说明:若一门课程在某专业为学位课,另一专业为选修课,应作为专业学位课给予编号) |
第7、8位 |
课程序列代码 |
按01-99的顺序编写,不得重复和跳号 |
例:英语,课程编码为00063001;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,课程编码为00013001;工程伦理,课程编码为00113001
四、所有公共学位课程任课教师须填写《×××课程教学任课教师申请表》,备案相关信息(见附件)。
关于2019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补充通知.docx
研究生处
2019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