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为保障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保证首届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、课程安排等后续工作有序开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9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,为切实做好本次修订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修订范围
社会工作、新闻与传播、机械工程等三个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,请各学位点所在学院以申报学位点时提交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础,结合教育部、国务院学位办、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学校近年来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(目录见附件1),在充分调研前提下,论证、修订并发布各专业的2019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。
二、提交材料
1、按专业提交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(全日制、非全日制)。
2、每个专业培养方案应当提交一份修订说明(格式见附件2),与国内同类型学位点课程体系进行比较,并详细说明修订依据、修订的主要内容、知识结构以及课程设置等。
3、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需撰写教学方案(见附件3)。
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,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,以学位点为单位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。对于分布在两个学院以上的学位点,由牵头学院负责,相关学院配合完成修订工作。
2、各学院应当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,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、学科带头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同行专家评审意见,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:316079070@qq.com。
四、时间节点
2019年4月1日-2019年4月30日,各学院完成调研和培养方案的修订初稿。
2019年5月1日-2019年5月20日,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,聘请教指委或同行专家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评审,完成定稿并提交研究生处备案。
2019年5月21日-2019年6月20日,研究生处负责完成培养方案的审核、排版、印刷、录入系统等工作。
如有特殊问题,请与研究生处联系。
联系人:刘俊杰 联系电话:0710-3616560
何平 联系电话:0710-3592707
附件1: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参考资料目录
附件2:XXXX(类别/领域代码)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的修订说明
附件3:研究生课程教学方案:课程名称(课程编号)
附件1-3.docx
研究生处
2019年4月8日